人大监督 | 市人大常委会对13个政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
2026-07-11 13:18:31          来源:怀化新闻网 | 编辑:许敏 |          浏览量:507

怀化日报全媒体讯   近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80次主任会议研究通过了《怀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工作评议的方案》,7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示了工作评议对象名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等13个政府部门将接受2026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

(工作评议对象公示)

本次评议对象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宗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数据局等13个部门。评议内容涵盖2024年1月1日以来各部门依法履职情况,重点从5个维度进行审视: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情况;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接受人大监督、执行人大决议决定、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情况;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为民办实事情况;以及市人大常委会认为需要评议的其他工作情况。

评议打分由六方主体共同完成:服务对象和群众测评占比5%;被评议单位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测评占比5%;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小组测评占比20%;综合监督测评(由监委、检察院、司法局、审计局、信访局评分)占比20%;政府效能测评(由政府督查室评分)占比10%;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测评占比40%。综合得分分为三个等次:95分以上为“满意”,80至95分为“基本满意”,80分以下为“不满意”。

评议分为准备检查、会议评议、整改落实三个阶段。7月上旬至8月中旬,13个工作评议小组将深入各被评议单位,通过走访座谈、实地察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广泛收集意见。8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听取各被评议单位工作报告及评议小组综合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评议结果运用方面,被评议单位需在4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情况。对第一次评议“不满意”的单位将进行“二次测评”;仍为“不满意”或评议中发现重大问题的,将依法启动质询等刚性监督手段。评议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将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处理。市人大常委会还将把评议情况向市委专项报告、向市人民政府通报。

(全媒体记者 李江 通讯员 张雯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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